关于开展2022年度滁州市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升规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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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滁发〔2022〕13号)要求,现将升规入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滁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央企在滁分支机构)、组织及个人。

    二、支持项目、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

    1、支持项目、支持标准:落实商贸服务畅通行动进行资金奖补。对2022年获批新增限上企业或限上个体工商户,且当年营业收入(销售额)增速超20%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①《滁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②上年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③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截图;④营业执照;⑤入库证明。商贸限上单位提供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截图,须经县(市、区)商务部门盖章确认,报市商务局复核。商贸限上单位入库证明由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提供,并盖章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部门要求申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并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1)。

    (二)各地商务部门要联合当地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申报、初审责任,切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不合格的项目不予上报。

    (三)各地商务部门要抓好项目申报档案管理,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申报、初审、推荐等相关环节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四)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商务局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含初审结果)、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附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供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健,电话:3029323,邮箱:czswjgck@126.com。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蓝色)

    2.滁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项目申请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22年度滁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升规入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5.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滁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9日

    84滁商运行〔2023〕84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滁州市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升规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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