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试点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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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353号)等要求,明光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组织申报,经市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审计投入资金、现场查看),业务科室初审,并与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同时组成验收小组赴现场查看、绩效评价,报请分管负责同志同意,认为明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明光市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乡镇级物流共配运营中心)项目、涧溪镇乡镇级商贸中心项目、自来桥镇乡镇级商贸中心项目、特色农产品中心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给予奖补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明光市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由明光市跃龙顷澄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1820万元,实际投资额1456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审定有效投资额为1456万元,拟奖补300万元。

    2、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乡镇级物流共配运营中心)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明光市分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35.06万元,实际投资额304.77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无合同金额4.56万元和无效发票48.51万元(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不到相关数据),审定有效投资额为251.71万元,拟奖补75.51万元。

    3、涧溪镇乡镇级商贸中心项目由明光市晋年生活超市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98.28万元,实际投资额98.28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0.68万元和工程造价审计核减0.06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97.60万元,拟奖补29.28万元。

    4、自来桥镇乡镇级商贸中心项目由明光市玛特超市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60.56万元,实际投资额160.56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2.49万元和工程造价审计核减0.11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157.96万元,拟奖补47.39万元。

    5、特色农产品中心项目由安徽宗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08.71万元,实际投资额389.74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核减未开发票85.24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331.50万元,拟奖补99.45万元。

    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37331    邮箱:czsswjczx@163.com。

    滁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初审:秦树芳

    审核:祁少振

    审签:官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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