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试点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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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等要求,经凤阳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材料、现场验收,会议研究决定,认为凤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凤阳县商业网点信息化服务建设项目、乡镇商贸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给予奖补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凤阳县商业网点信息化服务建设项目由凤阳云巴克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15万元,实际投资额715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审定有效投资额为715万元,拟奖补214.5万元。

    2、乡镇商贸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由凤阳云巴克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60.20万元,实际投资额560.20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审定有效投资额为560.20万元,拟奖补168.06万元。

    3、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分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125万元,实际投资额582.89万元,经第三方审计,房屋租赁费92.83万元、房屋购买费444.81万元、县级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室外地坪改造5.67万元(扣除未付款0.61万元,实际金额5.06万元)不在支持范围内,审计核减金额542.70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40.18万元,拟奖补12.05万元。

    4、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分公司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15万元,实际投资额156.85万元,经第三方审计,LED屏幕(24.83万元)、移动展业终端设备(12万元)不在支持范围内,审计核减金额36.83万元,审定有效投资额为120.02万元,拟奖补36.01万元。

    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37331    邮箱:czsswjczx@163.com。

    滁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初审:秦树芳

    审核:祁少振

    审签:沈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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