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交会滁州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办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经征求各地商务部门和部分相关企业意见后,现将《广交会滁州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反馈至滁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并请留下联系方式,电话:0550-3044354,邮箱:gz2024zy@163.com。
滁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1日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经征求各地商务部门和部分相关企业意见后,现将《广交会滁州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反馈至滁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并请留下联系方式,电话:0550-3044354,邮箱:gz2024zy@163.com。
滁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1日